一、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
(一)创业补贴
1、贫困家庭劳动力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有什么资金扶持政策?
答:贫困家庭劳动力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
2、开业补贴如何申请?
答:贫困家庭劳动力向工商登记注册地人社部门申请开业补贴,应提供开业补贴申请表、《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创业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工资支付凭证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补贴标准为5000元。
(二)技能培训政策
1、哪些农村贫困劳动力能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答:国家法定劳动年龄(16周岁至退休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愿望的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者。
2、符合条件要求的贫困劳动力如何报名参加培训?
答:目前全市现有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68家,承担着全市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各县(市)区的农村劳动力可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和新乡市市直确定的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报名参加。
3、参加贫困劳动力培训可以享受哪些补贴?
答:贫困劳动力参加定点培训机构培训的,可享受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为培训期间每人每天30元;到县市外省内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的,可申请一次性交通费和住宿费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交通费和住宿费发票据实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300元。
二、创业培训政策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创业培训?
答:1、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
2、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劳动者)。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二)在什么地方报名?
答:1、新乡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创业培训科(中原路517号二楼东),电话:3806708。
2、各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部门(或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三)报名时请需携带哪些相关证件?
答: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毕业证等证件。
三、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农村贫困劳动力政策
(一)公益性岗位的安置条件是什么?
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以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外出就业困难;符合岗位要求。
(二)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有哪些?
答:转移就业服务;城乡交通协管;乡村保洁保绿;乡村治安巡防;其他适合农村贫困劳动力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岗位。
(三)公益性岗位的招聘程序是什么?
答:1、县级部门公开发布信息。
2、本人自愿申请;村委班子提名。
3、乡镇(街道)资格审查、确定人选。
4、县级部门发布招聘人员公示。
5、乡镇(街道)依法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安置对象55周岁以上者,可适当延长至60周岁。
(四)岗位待遇怎样?
答: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使用公益性岗位的乡镇(街道)应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五)退出机制是什么?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公益性岗位:
1、通过其它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有违法行为的。
3、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6、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或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一)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范围有哪些?
答:1、个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中央、省财政贴息条件的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2、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200万元。
(二)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贷款记录的要求调整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三)担保和贴息要求是什么?
答: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的,可享受2年全额贴息;对已享受财政部门贴息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形式支持。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四)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流程是什么?
答:1、个人:申请人持身份证(夫妻)、结婚证(婚姻状况材料)、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申请人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种养殖承诺书等经营证明原件、反担保相关材料、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到各县(市)区创业贷款担保中心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2、小微企业:申请人持法定代表人(夫妻)或负责人(夫妻)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企业章程等相关材料原件、经营项目情况材料、营业执照(含民办非企业证照)、需要准入的许可证等原件、企业吸纳就业情况材料:一年内与吸纳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书、在职职工花名册等原件、反担保相关材料、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到各县(市)区创业贷款担保中心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各县(市)区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联系方式
五、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一)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对象是哪些人?
答: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有就业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6类毕业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通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即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毕业生),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情形的高校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情形申报,不得重复享受),可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符合前述条件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认定,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中学籍注册为全日制高级工、预备技师的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标准是什么?
答:符合条件的每人按1500元,一次性发放。
(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领发放程序是什么?
答:政策公告、个人申请、高校初审与申报、职能部门审核、资金支付与发放。
(四)个人怎样申请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所在高校的统一安排,提出申请并认真如实完整填写《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个人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就业创业证和申请对象资格证明(均为原件),提交所在高校就业部门。未离校高校毕业生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可直接到高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申办就业创业证,也可由高校就业部门集中代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申请办证的毕业生要精简程序,及时核发《就业创业证》。
1、低保家庭毕业生的资格证明为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以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证明(如户籍证明)。
2、残疾毕业生的资格证明为申请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资格证明为申请人在毕业年度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合同或相关证明(如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查询并且加盖高校资助中心公章的查询结果页面清晰截图)。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资格证明为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相关证明。
5、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的资格证明为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或持有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及相关证明,以及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证明(如户籍证明)。
6、特困人员毕业生的资格证明为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相关证明。
六、技能脱贫技校行动政策
贫困子女上技校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贯彻落实国家免除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每生每年最高可达1700元),所需资金从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安排;在发放国家助学金时,优先考虑全日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所需资金从中等职业院校教育国家助学金中安排。
2018-2019年最新校园招聘会通知
2018-10-09
祝大家国庆快乐!
2018-09-30
贺辉县市2018年转移就业扶贫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场招聘会圆满成功!
2018-09-28
热烈庆祝卫滨区2018秋季步行街招聘会圆满成功!
2018-09-28
新乡市平原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报名时间和资格初审时间的公告
2018-09-19
李克强总理:各地一律保持现有社保政策不变
2018-09-19
热烈祝贺新乡市2018年大型青年人才招聘会-新悦城站圆满成功!
2018-09-19
【通知】新乡烟草打印准考证通知
2018-09-18
9月27日新乡步行街大型招聘会火爆来袭!
2018-09-17
2018年新乡秋季大型青年人才交流会胜利召开!
2018-09-15
视频
移动端
公众号
联系我们
0373-5172131
0373-5172131
回到顶部